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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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国资发﹝2016﹞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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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市国企改革办、市属出资企业、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荆发﹝2016﹞13号)精神,市国资委制定了《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请于本通知印发后一个月内将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普法机构和普法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国资委普法办(政策法规科)。

     

     

    2016年11月17日

    市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六五”普法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法规处和市普法办直接指导、精心组织下,荆州市国资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积极进展,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不断增强,出资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保障。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阶段,也是我市实施壮腰工程“十年大振兴”的攻坚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适应“十三五”时期荆州国企国资改革发展新任务对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荆州市委、荆州市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荆发〔2016〕13号)精神和《湖北省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国资委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荆州“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全面推进国资监管法治机构和法治国企建设,为国企国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链,全面推进“谁主管、谁普法”的工作机制;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实现法律“六进”到“多进”;国资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权履职水平显著提高,国有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全员法治意识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为加快法治国企建设、实现出资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市属出资企业的“十三五”发展规划,结合国有出资人监管工作的重点和监管企业特点,确定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做到有重点、多层次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党委和行政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充分利用市国资委系统业已形成的党委宣传部门和行政法制专业部门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紧紧依靠监管企业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推进市国资委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紧密结合,和企业产业类型、特点等实际情况相结合,明确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实施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员普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点带面,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4.突出特色,打造亮点。立足企业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突出企业自身特色。要在培育亮点上下功夫,积极开展覆盖广、影响大、见实效、受欢迎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其对整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带动作用。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普治并举,学用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应当和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相结合,积极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全面融入企业决策运营各个环节,覆盖各业务领域、各管理层级、各工作岗位;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经营活动,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分板块、分专业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依法治理、依法合规经营、依法规范管理,使普法依法治企工作得到很好的落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更好地凝聚力量共同推进荆州法治国企建设。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搞好国有企业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国资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的要求,切实抓好与国资监管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学习宣传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核心的国企国资改革“1+N”系列文件,以及国资监管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依法行权履职、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的要求,抓好《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及规定的学习宣传。结合推进国企合规文化建设,加强《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财税、金融、投资等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围绕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抓好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等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依法治企,深入开展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和制度、以及与企业生产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抓好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实施“走出去”战略,抓好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贸易投资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提升国有企业形象,履行社会责任,抓好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

    (七)引导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为依法治企创造良好人文环境。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1.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市国资委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基层职工。

    (一)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必修课,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出资企业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讲座,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时增加述法内容,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认真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国资委机关公务人员要把普法培训与依法履行职责结合起来,组织对《公务员法》以及对国资国企改革影响重大的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增强公务员的规范意识和程序意识,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全面提升公务员的法律素质。

    (三)扎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国有企业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各种法律培训,要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作为考核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重点加强对《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国资监管的法律法规的培训,注意运用典型案例和生动的材料,进行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控制企业的法律风险。

    (四)认真组织企业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各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2次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生动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的载体和形式,促进“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决策、法律进部门、法律进班组”;提高广大职工的诚信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聚焦增强法治观念,着力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治教育。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确定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提升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聚焦弘扬法治精神,着力建设企业的法治文化。以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员法律素质为重点,推动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有机融合,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理念,努力使全体员工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践行者、坚定捍卫者。各企业依托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板报等文化体系建设,完善基层法治文化设施,新建一批法治文化阵地,突出法治元素,融入企业特色,打造一批规模化、精品化、特色化法治文化品牌。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开展法治文化活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出一批既有法治元素又体现企业特色的新媒体法治宣传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充分发挥其渗透力强、社会覆盖广,传播速度快,信息容量大的优势,创新改进网上法治宣传,加快对传统法治宣传教育形式的改造升级,在内容推广、互动服务、效果评估等环节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

    (三)聚焦推动法治实践,着力推进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创建。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法治荆州、平安荆州建设相结合,与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相结合,发挥法治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等各类法治创建活动,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经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加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在文明创建活动测评体系中的权重,在文明单位创建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五、工作机制

    各出资企业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发挥好法律、宣传等部门的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健全培训制度和学法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领导干部和基层职工的学法时间。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企业负责本单位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相统筹,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发挥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相衔接。深入挖掘传统宣传载体的内在潜力,通过开设专栏、创办法治刊物、利用广播电视、举办展览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七五”普法作为企业经营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取得实效,不断提高普法水平。

    (二)健全普法机构。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一是市国资委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市国资委“七五”普法领导小组是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对全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考核验收,宣传推广普法经验,加强对系统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二是各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七五”普法工作,成立“七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并自本规划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将本单位“七五”普法规划、普法机构、普法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国资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报告,并报上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四)加强经费保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五)强化人才培训。要利用好市“法宣办”法治宣传联席会议平台和法治讲师团的法治教育资源,搭建教育、宣传的平台;要培育一支普法师资队伍,加强对企业法治宣传教育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人员自身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的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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