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15-09-0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内 设 机 构 及 相 关 职 责
     

    (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公文、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财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交办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党委会、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人事科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和经理与财务总监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负责联系党的关系归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管理的中、省在荆企业和所监管企业的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企业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指导其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其工会、青年、妇女、统战、知识分子人才工作。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三)信访科

    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监管企业的来信来访、信访稳定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研究拟订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负责起草重要的文件、报告及综合性会议的领导讲话;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调查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重大问题的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全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宣传工作;承办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五)统评考核科

    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工作,综合研究全市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工作,监缴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全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六)规划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并对核销的不良资产实行集中统一处置;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七)监督科

    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所监管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审计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和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的查处;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总监的业务指导。

    (八)产权管理科

    拟订全市国有产权管理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产权纠纷调处和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九)企业改革科

    贯彻执行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研究拟订改革的措施和方案,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改革失业人员的安置工作;负责协调企业改革改组中的重大问题,对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十)监事会工作科(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办公室)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所监管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按《中共荆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直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荆编[2010]2号)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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