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国资委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1-1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荆州市国资委成立于2004年,是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管人、管事、管资产“三管”结合,监管范围为市级企业国有资产。

    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委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信访科、政策法规科、统评考核科、规划发展科、监督科、产权管理科、企业改革科、监事会工作科。核定机关行政编制为22名。我委现有在职在岗人员22名,退休人员34名。

    二、主要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3、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全市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全市国有经济结构和战略性调整,负责原市国有工业企业改制、改革遗留问题处理和信访维稳职责。

    4、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授权监管的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报市财政局汇总,并负责执行。

    6、负责党的关系归口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中央、省在荆企业及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群团工作。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负责做好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8、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9、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地方性实施意见和规章制度,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6年重点工作

    2016年市出资企业发展主要目标为:实现营业收入增长10%,利润增长5%以上。主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国有企业活力

    二、大力推进转型升级,提升国有经济发展水平

    三、切实加强监管,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五、加强机关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四、2016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523.05万元,上年结转50.28万元,收入总计573.33万元。支出预算数57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32万元;项目支出164.01万元。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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